刘成良:贫困的住新楼,勤劳苦干的住土房,大家误会了什么

2020-10-23 | 点击数494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刘成良】

近日,江西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户贫困户较为“豪华”的家装引起了舆论热议。

尽管萍乡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一般农村地区不同,不能光看房屋外表来判断是否贫困,贫困户是用拆迁补偿款自行装修等,但是,舆论热议依旧难以平息。这也折射出当前的扶贫工作困境,该如何认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背景下的贫困问题。

在近几年的扶贫调查中,类似问题不胜枚举:一些深度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帮助贫困户建起了漂亮的楼房,进行了非常妥善的安置,但是非贫困户却居住在条件非常一般的房屋,并且也享受不到任何扶贫政策,由此带来的农户心态失衡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已是常态,给基层政府增加了巨大的压力。

笔者曾在西南某县扶贫部门做过统计,扶贫领域中90%以上的信访问题都是反映贫困识别不精准这一问题。

深度贫困区农民居住的土房

土房拆除现场

地方政府为农民建造的易地搬迁安置房

易地搬迁安置房内的基本陈设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其实很难简单用地方政府工作有漏洞这一原因进行解释。事实上,在扶贫考核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压力之下,地方政府不仅是非常重视,而且极度负责,生怕错评、漏评贫困户,以至于第三方评估组在中部某县评估时,因为找到了一户漏评户,县长当场落泪。扶贫工作是这几年中西部大多数地方的中心工作,各级政府都投入了极大的时间、金钱和精力,甚至一些一线干部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当然,这些并不是说地方政府一点问题都没有,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初期,一些地方在扶贫工作中态度不认真、工作不扎实、存在应付心态,也是客观事实。但是随着各项考核和评估措施的不断完善,以及各种督查和约谈等压力的不断传导,地方政府在执行这一政策的认真程度和贯彻力度是无可指摘的。

尽管如此,为何还是难以精准识别出贫困户,为何还是会出现各种导致社会认知偏差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认识。

一是从贫困性质来看,中国贫困性质的总体差异客观决定了很难用统一标准认知贫困问题。

本轮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即两不愁三保障,人均年收入超过国家贫困线即可。

近几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不仅能够获得土地收益,而且还能够安心到城市务工,实现家庭的发展目标。在当前阶段,只要能够正常参与社会劳动,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并不大。

由于中国区域面积广阔,发展差异较大,不同区域对于这一总体目标的认知以及任务分解存在一定差异,而且不同地区的贫困表征其实差异较大,很难用统一的公共政策去识别认定。

对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来讲,这些地方毫无疑问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的表征也更为明显:农民住房非常破败,甚至不少人还居住在几十年历史的土房中;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微薄且不稳定;教育、医疗等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高等等。

在国家强大实力的支撑下,解决这些贫困表征问题虽然比较容易,但更为困难的是解决农民的观念问题和思想认识问题,这些如果没有进行妥善的解决,那么就很容易出现返贫等问题。因此,这类地区的贫困问题往往是结构性的,不仅需要扶贫政策的深度介入,也需要时间去逐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而在中西部大多数普通农业地区,农民的生活模式与家庭生计已经深深地嵌入进了现代市场,贫困的表征并不像深度贫困地区那么突出,但是因病致贫、因为主要劳动力无法参与正常社会劳动等致贫因素对于农民家庭也造成了较大影响,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公共政策的妥善介入。

从总体上来看,这些地方的贫困问题应该是少量的、局部的。但问题在于,过去一些地方基于对贫困县帽子背后所带来的财政以及政策考虑,会在数据上刻意控制农民人均收入、虚报贫困户总量,导致在精准扶贫时期分解到地方的贫困户指标远远超越地方实际,因此带来了精准识别问题。

例如在中部某贫困县调研,120万的总人口就有10余万的贫困人口,如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去倒推的话,这些人在脱贫攻坚之前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众所周知,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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